正取者請於115年5月6日(三)前,上班時間(8:00-12:00、13:00-17:00)攜帶下列文件至人事室辦理簽約,逾期未完成簽約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文件須本人親簽,若因故不能親自繳交契約者,可委託親友送至人事室,相關資料及所需份數如下:
經完成簽約者,請於115年8月1日前至人事室辦理報到,如無法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請務必主動與所屬科部聯絡,逾期未辦理報到視同放棄,則依本院聘任契約規定辦理。
如對於聘任契約及授權書有疑問,請洽詢本院人事室簡小姐(04)2205-2121分機1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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