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報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院檢字第1130000991號
主旨:檢驗醫學部代謝體微量元素組自即日起異動乙醇(Ethanol)採檢容器及採檢量,請查照。
說明:
一、檢驗項目Ethanol(乙醇)(CM-T501有機溶劑檢驗單)因委託院所臺中榮民總醫院毒物科更改之檢測檢體類別(原血清更改為全血),故更改採檢容器為灰頭管(原黃頭管)與標準採檢量2mL(原5mL),詳如附件網頁。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代謝體微量元素組:蔡睿庭小組長(11202-230)。
三、附件網頁:Ethanol(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