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報
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
院檢字第1110020083號
主旨:檢驗醫學部代謝體微量元素組自112年01月03日起修正血中鉛生物參考區間,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CDC更新血中鉛處置建議與規範,自112年01月03日起修正血中鉛現用參考值「≦ 10 μg/dL」為「 < 5 μg/dL;兒童(1~5歲)< 3.5 μg/dL」,異動內容與CDC相關規範詳如附件。
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代謝體微量元素組小組長蔡睿庭,分機:1202-305。
附件:1.Reference BLLs for Adults. CDC.pdf
2.Blood Lead Reference Value _ CD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