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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7

公告修訂『非常備西藥藥品管理辦法』

一、為增加本院常備藥及臨時採購藥品之區別性,新增非常備藥品收費方式,由廠商依藥品申請類別擇以下方案支付管理費用。
  (一)專案進口藥品:以年度為申請區間,依申請個案或申請科別擇一支付。
    個案2,000元/人;科別15,000元/科。
  (二)其他臨採藥品(含自費藥及贈藥)
   1、藥品管理費:每個品項10,000元/年,其餘費用另計。
   2、特殊儲存管理費:室溫品項2,000元/年;冷藏品項6,000元/年。
   3、急採行政費:未提過「新藥申請」之品項,每項10,000元/年。
二、若符合下列情況任一,得免收管理費用
  (一)醫療急迫且院內未有類似藥理或適應症之藥品、罕見疾病或專案製造藥品。
  (二)無償全額贈與品項:屬恩慈使用及人道救助之贈與品項,數量達一次療程以上。
  (三)特殊贈與品項,以簽呈說明特殊贈與理由。
  (四)配合國家及健保政策之臨採品項。
三、最新公告之非常備西藥藥品管理辦法,並經公告後實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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