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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來自雌激素」、「本產品含 Estradiol 可使肌膚細緻柔嫩」…,這些保養品噱頭將走入歷史!含有雌激素的化妝品屬於「含藥化粧品」,我國自 1985 年起對此成分訂定限量標準,且產品須領有許可證才能販售,然而規範長達 30 年沒改,多數民眾暴露在罹癌危險因子中仍不自知。
中醫大附設醫院國際美容醫學中心主任邱品齊表示,使用雌激素的含藥化粧品在一般開架藥妝店都買得到,但大家都不知道其風險,現在終於決定禁用,他全力支持。
241 項商品受影響
目前歐盟、東協、加拿大等多國已禁止雌激素用於化妝品,根據食藥署統計,截至今年 5 月 10 日止,共有 241 件領有雌激素含藥化妝品許可證、並在有效期限內可販售的產品,以用途可分為兩大類,其中保養乳霜類約占 3 分之 2,另 3 分之 1 為洗髮精及潤髮等相關產品。
為跟進國際趨勢,目前正著手規範國內化粧品全面禁用雌激素,預計今年底完成公告,半年後實施,屆時若仍有業者違規添加,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產品全數沒收銷燬。
癌症…來自雌激素
雌激素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 1 類致癌物,對人體的卵巢癌、子宮內膜癌有明確致癌性,長期過量暴露也可能增加乳癌風險,並導致年輕女性不正常出血,對嬰幼兒及孩童則會影響性徵及生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