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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7

甲狀腺癌之放射碘治療

甲狀腺癌佔所有癌症的 1%,發生率較低,但好發於 20-40 歲的年輕女性。依其組織型態,可分為乳突癌、濾泡癌、髓質癌及未分化癌 4 類。 90% 的病患為分化型的乳突癌 (80%) 及濾泡癌 (10%),由於這兩類癌細胞的發展較慢且仍能攝取碘,所以除了手術治療外,若能以放射碘 (碘-131) 進行輔助性治療,便容易治癒,存活率也遠高於其他癌症。但如果是其他兩類甲狀腺癌,因惡性程度高,癌細胞本身又無法攝取碘,治療上會較為困難,也比較不易治癒。
服用放射碘治療前的功課 -
甲狀腺乳突癌及濾泡癌手術後,常以放射碘來去除殘餘的正常甲狀腺組織及癌組織。服用放射碘之前,病患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 採用低碘飲食及禁用含碘藥物至少兩週,以提高放射碘的攝取及治療效果。
  • 停用甲狀腺素 4-6 週,主要是因為癌細胞雖然仍能攝取碘,但能力較正常細胞不足,因此需依賴停藥後體內甲狀腺促進激素 (TSH 簡稱甲促素) 濃度上升的刺激,才能達到比較好的攝取及治療效果。
甲狀腺素停用期間,病患會因甲狀腺功能變得低下而造成身體不適及工作上的困擾,若不希望有此問題出現,可在不停藥的情況下,皮下注射基因重組人類甲狀腺促進激素 (rhTSH,簡稱人工甲促素,商品名 Thyrogen,需事先申請健保審核是否可給付,否則應自費使用),以提升體內甲促素的濃度。
不同風險族群的治療對策 -
至於乳突癌及濾泡癌兩類甲狀腺癌病患在手術後,是否需要接受放射碘的治療,以及應接受多少放射劑量,醫師會依照復發機率將病患分為低、中及高風險 3 個族群來評估:
低風險族群
因癌細胞本身較無侵犯性,沒有侵犯周邊軟組織及血管的問題,且無局部及遠端轉移,可經醫師評估後,於門診進行例行性追蹤,或使用較低劑量 (典型是 30 毫居里,也有人主張 30-100 毫居里) 放射碘, 進行術後殘餘正常甲狀腺組織的清除。
中風險族群
因癌細胞本身具高度侵犯性, 且有周邊軟組織及血管侵犯,必須接受較高劑量 (100-150 毫居里) 的放射碘,進行清除性治療。
高風險族群
因癌細胞已有頸部局部淋巴結或遠端肺與骨骼轉移,必須接受高劑量治療 (150-200 毫居里,局部淋巴結 150-175 毫居里、肺轉移 175-200 毫居里、骨骼轉移 200 毫居里)。2004 年的研究指出,手術後接受放射碘治療可減少 50% 的再發率及 55% 的轉移率。國外甲狀腺治療指引中,強烈建議中、 高風險病患使用放射碘治療作為手術後的輔助性療法。
放射碘治療的注意事項 -
放射碘治療的副作用一般不大, 且多為 1-2 週後即消退的短暫性症狀,如厭食、噁心、嘔吐、發炎引起的頭頸部疼痛等。研究指出,合理範圍內的大劑量放射碘治療,不會增加不孕、遺傳疾病及致癌的機率,至於造血功能疾病 (白血病) 則極為罕見,所以是方便且相對安全的治療方式。
懷孕婦女不宜接受放射碘治療。碘-131 可經由乳腺分泌,因此哺乳婦女若接受治療,須停止哺乳 3 個月以上。生育年齡的婦女治療後,應避孕 6-12 個月。
國內原子能法規規定,服用放射碘劑量超過 30 毫居里,需於專屬治療室內住院隔離 1-3 天。出院後,應依照醫院提供的輻射防護指引及建議進行自主管理,並於 1 週內避免長時間接觸孕婦及小孩。醫院若無設置專屬治療室,或病患不願住院隔離,則可採分次低劑量 (每次 30 毫居里) 方式治療,但第 2 次以後的治療,放射碘攝取率可能較第 1 次顯著下降,而使治療效果不佳。
治療之後仍應定期追蹤檢查 -
放射碘治療後的定期追蹤檢查,通常是藉由甲狀腺球蛋白濃度、頸部超音波及放射碘掃描來評估是否還有殘餘或復發轉移的癌病灶。
追蹤時,若甲狀腺球蛋白濃度偏高, 但放射碘掃描並無任何發現,有可能是癌細胞已「去分化」為失去放射碘吸收能力的病灶。「去分化」的癌病灶因惡性程度增加, 葡萄糖的攝取能力也跟著增加,此時便可使用正子斷層造影 (PET) 來確認病灶,以彌補放射碘掃描診斷影像無法呈現出病灶的不足。
甲狀腺乳突癌及濾泡癌是所有癌症當中,最容易治癒,存活率也最高的,只要配合專業醫師建議,積極治療並定期追蹤檢查,不但能擁有良好的生活品質,10 年存活率也可達 80-90% 以上。
核子醫學科 組長 顏國揚。主治醫師 謝德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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