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您好,我的連續處方箋第二次領藥日期為2/6-2/16,因下週一、二無法前往領藥,日期又橫跨過年(領藥日期至初五為止),請問是否可以延後領藥??過年期間有提供領藥服務嗎??謝謝您!
您好,我的連續處方箋第二次領藥日期為2/6-2/16,因下週一、二無法前往領藥,日期又橫跨過年(領藥日期至初五為止),請問是否可以延後領藥??過年期間有提供領藥服務嗎??謝謝您!
賴小姐您好
1.過年期間初四及初五可以至現場批價領藥
2.若您來領藥的日期為2/17後也可以領,但只能到現場批價領藥,且須注意會影響第三次領藥的日期,建議勿延後過久領藥。
若仍有問題,建議打藥物諮詢專線
22052121-3154
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有病還是要看醫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備註: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