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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連續處方箋領藥日期至2/16(初五),是否可以延後拿? | 問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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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您好,我的連續處方箋第二次領藥日期為2/6-2/16,因下週一、二無法前往領藥,日期又橫跨過年(領藥日期至初五為止),請問是否可以延後領藥??過年期間有提供領藥服務嗎??謝謝您!

回答

賴小姐您好
1.過年期間初四及初五可以至現場批價領藥
2.若您來領藥的日期為2/17後也可以領,但只能到現場批價領藥,且須注意會影響第三次領藥的日期,建議勿延後過久領藥。

若仍有問題,建議打藥物諮詢專線
22052121-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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