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2019/11/4 上午 10:12:37
之前已經帶病人到診間給醫生看過,下次只要看報告和拿藥,請問家屬可以代理嗎?
之前已經帶病人到診間給醫生看過,下次只要看報告和拿藥,請問家屬可以代理嗎?
吳小姐您好:
基本上醫師看診是需要病人到院就診,醫師方可診視病人的情況,所以病人病情與開藥的部份要麻煩您和主治醫師確認,如果有符合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規定,醫師可以開立連續處方箋,最多可以開立三個月的處方箋。
至於檢驗報告的部份,家屬可持自已的身份證、病人身份證及委託書都可以申請報告。
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無法提供醫療行為和取代醫師當面診斷,因疾病成因與個人體質、性別、年齡、家族病史和環境均有關,若有身體不適,仍建議儘速就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部分資訊(如門診號、價格、電話...等)無法即時更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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