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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如果想做政府補助的婚後健檢,因為我是再婚,再婚前有生過一胎,第二次婚姻的還沒生過小孩,那這樣還能補助嗎?另外一定要夫妻雙方前往嗎?還是只有一方前往檢查也可以?
您好:如果您在之前的婚姻已經接受過台中市衛生局的婚後孕前健檢補助,就無法再次接受補助.如果上一次婚姻沒有接受過婚後孕前健檢補助,這次婚姻就可以接受檢查.夫妻可以分開受檢.
提供的資訊僅可參考,不能代替醫師的治療,有病還是要看醫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關心您,祝您事事順心。 備註:非健康問題諮詢本院有權力移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