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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工作者慢性處方簽藥可ㄧ次領3個月嗎? | 問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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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發問

你好,我因即將外派到香港工作,我是慢性病患通常都是拿3個月的慢性處方簽,想問之後我在國外工作不便常回來,是否可以ㄧ次拿3個月份的藥呢? 再請解答、謝謝。

回答

Alice 您好,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次領藥3個月藥量,若符合健保局規定之條件:
(1) 預定出國超過 2 個月(須繳驗出國之相關證明如機票)
(2) 返回離島地區
(3) 為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
(4) 罕見疾病病人
可至批價櫃檯或門診填寫切結書,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當次全部給藥量以 3 個月為限)。
藥物諮詢小組 敬上
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 (04)-2205-2121 (分機: 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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