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詢問

慢性處方簽遺失 | 問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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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發問
2026/1/9 下午 11:38:36

請問,剛領完第二次藥後,不小心遺失處方簽,需要多久才能再掛號請醫師重新開藥,是領藥後28天嗎?

回答
2026/1/12 下午 01:04:16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根據健保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後,無法補發或重印,您需要重新掛號看診,由醫師取消原處方箋並重新開立新的處方箋。但您已經完成第二次領藥,需要剩餘藥物小於十天內才能再回診開立新的處方,若您一次領藥為28天份,則建議至少於第二次領藥後19~28天再回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致電藥物諮詢專線:(04) 22052121#13154。敬祝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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