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私是人類天性,之前有研究顯示,在物競天擇的演化過程中,自私的人往往領先比較合作的人;但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一項新研究卻顯示,演化過程不見得有利於自私的人,如果人類只展現自私特性,可能早滅亡了。
研究團隊以賽局理論中的「囚犯困境」為模式進行分析。在此模式中,司法人員向甲乙兩囚犯各自提出條件:只要他們檢舉對方,自己就可獲得自由,另一方則須坐牢 6 個月,但前提是只有一方密告,另一方保持緘默。如果甲乙兩囚犯都選擇檢舉(背叛)對方,則兩人都須坐牢 3 個月,如果甲乙都選擇保持沈默(合作),則兩人都只需坐牢 1 個月。
根據數學家納許的分析,處於囚犯困境的最佳策略就是彼此「自私不合作」,也就是彼此「背叛」。但主持這項研究的阿達米(Christoph Adami)教授質疑納許的理論 - 在動物、微生物和人類世界中,都可以看到「彼此合作」的例證。
阿達米解釋說,關鍵在於之前的研究未列入「溝通」(串證)因素,「接受偵訊的兩名囚犯不得彼此接觸,如果他們能溝通,就會立下約定,讓兩人都只需坐牢 1 個月。而如果不能溝通,誘因就是自私、彼此檢舉」。
研究團隊使用一部大電腦,模擬自然界中千百種牽涉到「合作」和「背叛」的二元行為(例如逃避或奮戰)模式,且將事前「溝通」作為做決定的因素之一,結果發現,「卑鄙自私的行為只在短期間內有利,如果長時間卑鄙自私,必為另一方知悉,終究對自己不利」。
英國學者柯曼說,當年達爾文就為自然界觀察到的「合作現象」感到困惑,一般人以為物競天擇有利於剝削和自私的物種,但這是過度簡化的理論,並未將基因的自私特性列入考量。他指出,要生存的不是個別物種,而是基因,基因利用個別物種來進行繁衍,因此「自私」的基因從「合作」的物種中獲利。
http://tw.news.yahoo.com/最新研究-人若只為己-天誅地滅-213000841.html
補充說明:
基因沒有「自私」與「不自私」的分別,基因之所以存在最終的目的,是要把「基因」持續延續下去;這種基因的特性,在一本書以「自私的基因」聳動的標題來描述。2003 年,SARS 病毒感染造成恐慌,但也來去如風。假如一個病毒毒性強到造成宿主或被感染動物的全部死亡,對病毒本身也沒有好處,病毒或進行些突變,以能夠與宿主共生(或只產生輕微病症)為原則,你能說病毒的基因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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