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對放射線極為敏感也易受損。因為皮膚基底層的母細胞比上層已分化的表皮細胞更易受放射線影響;因此,當基底層細胞的成熟減少,照射部位的皮膚會先變紅,之後有色素沉著。
早期反應是放射線治療第 3 週開始 ~ 6 個月內所發生的皮膚反應;包括:皮膚發紅、色素沉著、乾性脫屑、溼性脫屑及毛髮脫落等。
晚期反應是發生在 6 個月後的皮膚反應;可能涉及表皮、真皮、皮下組織。其皮膚症狀包含:萎縮、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和纖維化。
嚴重的皮膚反應,大多發生在頸部、乳房下緣、腋窩、會陰、以及腹股溝等處。
治療部位處理方法
- 可進行淋浴,使中性肥皂,輕柔的清洗照射部位,避免用毛巾直接搓揉,最後需將肥皂泡沫沖淨。
- 可使用溫和嬰兒洗髮精,以減少照射部位的皮膚刺激。 用柔軟乾淨的毛巾輕輕將照射部位拍乾或是用吹風機之冷風吹乾頭髮。
- 避免陽光照射,如果在陽光下會超過 15 分鐘時,應做好防曬措施,可使用帽子、傘或穿著防曬衣物以減少日曬。
- 應避免磨擦,衣服應選擇寬鬆棉質的衣物,頸部接受照射者勿穿有領子的衣服,以減少因磨擦導致皮膚發紅。
- 治療部位皮膚不用化妝品、香水、嬰兒油、剃鬍水等化學性刺激物,其它未治療區域不受限制。照射部位不要接觸冷、熱源,例如冰袋、冰枕及熱水袋。
- 照射部位如須剃毛可選擇電動刮鬍刀以防割傷;如須包紮,切勿在照射範圍中貼膠帶。
- 治療期間避免在海水或加人工消毒劑的游泳池中游泳。
乾性脫屑皮膚照護
- 皮膚癢不可用手去抓,可在醫師的指示下使用類固醇的藥膏或噴霧劑。
- 經醫師開立的藥膏溫和的擦拭照射部位減輕乾燥,於放射線治療後使用;若於放射治療前使用需間隔 3 ~ 4 小時。
溼性脫屑皮膚照護
-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清洗時可用空針筒噴洗避免磨擦。
- 若傷口上有大量的分泌物,當敷料潮濕時需立即更換。
- 膠帶不可直接貼在傷口及照射範圍處,並在每日治療後使用醫師開立的藥物塗抹。
- 如傷口部位於會陰部,可使用溫水坐浴促進清潔與舒適。
- 皮膚有脫皮情形不可撕去表皮,且需保持乾燥通風及應避免感染。
注意事項
- 使用任何皮膚相關的保濕照顧商品,請就診時向醫師詢問,不可任意使用避免影響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