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報
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院檢字第1090007109號
正本:一、二級單位
主旨:檢驗醫學部擬自109年6月1日起取消Norovirus Antigen之檢驗項目,請查照。
說明:
一、病毒檢驗項目Norovirus Antigen,其檢驗試劑因國外原廠無法提供QSD證明,致國內廠商已無法提供進口試劑,「醫療器材許可證」已失效,此項目為自費檢驗,目前無可取代之試劑。
二、已於109年5月12日以會辦單方式徵求相關開單之科別,同意取消此項檢驗業務。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 分機:1202-308 微生物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