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居家護理
「居家護理」就是在個案居住處提供健康的照顧及與健康有關的服務。當個案不需要 24 小時在醫院接受持續性的專業照顧,但又因健康狀況須於家中療養,居家護理就是幫助個案在自己熟悉的家中療養,由醫院提供各類專業人員給予繼續性的醫療照顧,使長期慢性病病人,不必住院,在家中能自我照顧或由家人協助照顧,以達增進、維持或恢復健康的目標。
居家護理的目的
- 使個案在家中得到良好的照顧。
- 維持家庭既有的功能與生活品質。
- 減少往返醫院所費之人力與精力。
- 減少個案長期住院引發之合併症。
- 減少住院所耗費之龐大醫療費用。
服務對象
- 慢性疾病個案,經醫師診斷病情穩定,可在家中進行醫療照護,並有家人照顧的個案。
- 個案有接受居家護理服務的需求,且其日常生活功能評估合於健保條件收案者。
- 個案居住於大台中地區,單趟車程在 50 分鐘以內可到達者。
- 個案及家屬認同居家照護模式,並同意在家接受居家照護者。
- 若個案不具行為能力,於居家醫護人員到訪時需有家屬在場。
服務項目
- 一般身體檢查和評估。
- 管路更換(如鼻胃管、導尿管、氣管套管等)和相關照護指導。
- 傷口護理。
- 代採檢體送檢。
- 注射。
- 居家安全評估與建議。
- 健康問題處理和指導。
- 社會資源諮詢和轉介。
收費原則
- 往返交通費:依醫院至服務地點之來回計程車車資,實支實付往返交通費用。
- 醫護訪視費:依健保局之規定,符合健保收案條件者需負擔5 %之部份負擔;不符合健保收案條件,願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者,其費用比照本院公告之收費標準。
- 掛號費:依本院規定。
- 醫療耗材費:依健保局之規定,符合健保收案條件者需負擔 5 % 之部份負擔;不符合健保收案條件,願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者,其費用比照本院公告之收費標準。
收費方式
- 採實用實收方式,依居家護理各項費用明細登記單收費,然後於下次訪視時給予正式收據。
服務方式
- 服務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五 08:00 ~ 17:00
- 星期六 08:00 ~ 12:00
- 例假日或夜間,若個案發生緊急情況,請直接回醫院急診處理,並請於次日 ( 工作日 )與我們連絡。
聯絡方式
- 當您需要我們的服務時,請您告知醫護人員,並請醫師開立「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醫囑單」,我們將儘快安排居家護理師與您聯絡,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