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昨日針對液態嬰兒配方奶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訂出建議標準,每公斤液態奶中,最高不得含有超過 0.15毫克(0.15 ppm)三聚氰胺。兩年前該會訂定嬰兒配方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為每公斤奶粉含量最高一毫克(也就是濃度不超 1 ppm)、一般食品為 2.5 ppm,這次則是針對液態嬰兒配方奶進一步限縮殘留標準。
2008 年中國爆發三聚氰胺毒奶事件,造成六名嬰兒死亡,風波延燒到國內,引發國內三聚氰胺是否得檢出的論戰 。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CAC 相關建議值並不是同意食品中可以「添加」三聚氰胺,而是因為部分國家容許使用殺蟲劑如賽滅淨等,可能會在環境中轉換為三聚氰胺,另外清潔劑等也可能在製程中出現三聚氰胺「殘留」,昨天重定的三聚氰胺含量上限,只是設定容許殘留標準,並非允許在食品中添加。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魏怡嘉/台北報導